漏斗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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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舞】故梦

到底是少年人的特权。

可惜我不是,他已不再是了。

都已经过去了。不过是往事。

糯米纸:

 


“新花与故吾, 已矣可两忘。”


 


我想起那个暑气蒸腾的时节,盛夏里清白的日光穿透街道两旁的梧桐叶,遗落一串细细碎碎的摇曳光影。那时的街角巷尾仍属于青葱的年岁,仍然满怀着雀跃的心情与热烈的梦想,我握着他的手踏上长长的阶梯,回头望去是他逆着阳光模糊不清的笑脸,陡然间使我心如擂鼓。


可那毕竟已经是一段太过久远的往事了。


 


接到俞仕尧电话的时候我正身处大洋彼岸,散落的行李被翻得越发凌乱不堪,我把手机夹在肩膀与左耳中间,伸长了手臂去够床底下的护照。


他像是喝了点酒,说起话来有些颠三倒四,语气倒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兴冲冲地嚷着:“王老五!回来和我们聚个餐啊。”顿了顿,又笑嘻嘻地说,“瑶瑶和菜包他们都难得有空,就差一个你啦。”


我听到电话那头觥筹交错的热闹,那些熟悉的声音与交谈的内容却好似笼了一层朦朦胧胧的纱,听不太真切。我下意识地放轻了呼吸,想让那个热闹的世界离我再近一点,回应的话语在唇齿间绕了几番,冒尖的时候已然是句露了怯的回绝。


“要不还是……”


话没说完,俞仕尧“诶”了一声,声音一下子远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凌乱的呼吸声。好半晌,那边才开了口:“陈昭宇。”他说,声音已经是有点陌生的低沉了,语气还是最常用的撒娇卖萌那一套,却迟迟没有了下文。


可那一瞬间,我几乎被这三个字逼得溃不成军。


那是我全部的勇气与胆怯的来源。


 


等我把护照从床底下摸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五分钟之后的事了,与它一同的还有一张泛黄的旧照片。


商场里随处可见的免费印照片出品的,风一吹就褪色,经历了漫长岁月的洗礼,更是连面容都模糊不清了。


照片的另一位主角对拍照这件事向来深恶痛绝,当然我知道,他只是对我的拍照技术永远衬托不出他的帅气——自称的——这件事深恶痛绝。


他鼓着脸颊气哼哼地抱怨的时候,我大多都在举着手机找自拍角度。总有粉丝说我每次都能拍出最帅的自己和最胖的他,心机boy舍我其谁?我看着镜头里我背后抬起头茫然看过来的小孩儿,故意多等了几秒,让画面定格在他一脸懵逼的蠢样上。


末了附上一句笑意盈盈的嘲讽:“哎,黄梓你怎么每次合照都能长这么难看的。”


他就扑上来晃我肩膀,一百八十斤的体重一大半都挂在我身上。我一只手按在他肉嘟嘟的脸颊上试图把他推下去,毕竟我一个职业选手还不怎么想这么快就得肩周炎之类的。他灼热的呼吸就拍打在我的耳畔,说我肯定是嫉妒他帅气可爱迷人。我对此等言论自然嗤之以鼻,说你人都是我的了,我嫉妒你难不成是要嫉妒我自己吗?


现在想想,还真是有点儿。


到最后我的社交平台上也没能有一张像样的自拍合照,最接近的一次大抵是从北京回上海的飞机上他傻兮兮的颜艺表演。但其实发出来我就后悔了,刷着评论里的哈哈哈,一时恶向胆边生,抬手拧了一把小孩儿的脸蛋。


他惊得从我肩膀上一跃而起,头顶撞了我的下巴,又被安全带勒得摔回座位上。卖完了一套蠢,才紧张兮兮地凑过来,用指腹揉了揉我的下巴,小声嘟囔着问:“……疼吗?”


肉乎乎的,又软又暖。


心尖上好像也被猫爪子挠了一把,又疼又痒,气倒是消了,毕竟这么个小傻子,也就我能看见。


所以后来我拍到这张他难得可爱的表情也就不想往微博上发了。记得这应该是哪次我们看完电影在商场里乱逛,他摸出几个硬币非要给我展示他天才少年的抓娃娃技巧,就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我跟在他身后,藏了故意使坏的心开了自拍相机。这一块儿光线不太好,我找了半天角度,按下快门的时候,他却刚好抓着那只丑兮兮的青蛙玩偶转过身来,眼神亮晶晶的,像洒满细碎的星光。


“哎陈昭宇你快看这个像不像你哈哈哈哈哈哈哈……卧槽你又偷拍我!能不能有点素质!”


我一边谴责他败坏我形象,一边琢磨着这张照片不如留下来私藏。但其实我都已经忘记我什么时候把它印了出来,就这么由着它风化泛黄,连着我那些曾鲜活的记忆与热烈的青春一并褪了色。


 


飞机到上海是凌晨三点半。时差作祟,我简直精神抖擞,要不是一月份的温度着实美丽冻人,我甚至想绕着机场散几圈步。


当然,这话也就这么一说。毕竟我虽然退役了,可新谋的工作还是老东家的数据分析师一行,究其本质,仍然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死宅。


我不是什么干一行爱一行的人——是说我这人某些方面来讲还挺犟,喜欢的东西就要一直坚持下去,无论是英雄,游戏,还是说人。不过头两样好在跌宕起伏得有迹可循,后一种就温吞得宛若一潭死水,却让人心甘情愿溺死其中。


坐上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我愣了愣,随手指了一家酒店。


一直以来我都把飞上海这件事称之为“回上海”,但想想又是那么毫无依据的可笑。好像从我打职业开始就一直是一种颠沛流离的状态,这么说是夸张了点,可本质是差不多的。各大战队基地,前辈和领队家里,我都住过。当年倒是有个小屁孩儿说要和我合租,最后到底是懒癌发作,一听租房手续和后续事宜就溜得比Dva的shift还快。后来他是想旧事重提了,可那时候我已经确定要去另一个战队,错过的事就注定只能成为一个遗憾了。


但我仍觉得这里是归宿。每一条街道,每一寸土地,穿堂而过的风,街边的梧桐与银杏……这里的一切都是见证人,见证了我们一起做过的那场赤诚的梦,或许还有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


我随手发了条带定位的微博,这个时间还没睡的人倒是不少,微信传来一声提示音,是赵天择问我有没有地方住,要不要去他家里。


饲养员如今成了真饲养员,家里儿女成双的,我实在不好意思叨扰,便随口回绝了。他看出我的顾虑,哂笑一声,说:“你们这群人,也就你和妈大还孑然一身了。”


可他也没让我去找我的单身战友,毕竟就我那点少年时的心思,除了神经比大腿还粗的暗恋对象本人以外,任谁都看得一清二楚的。


所以说我单身是有理有据的,但那位就是个大写的理不直气也壮了,究其原因就一个字——懒。


头些年他有个甚是欣赏的妹子,于是整天跑来和我吹,吹得天上有地下无的,我怀疑他把膨胀细胞都给挪了个位置。虽然刚这么想着他就补了一句“不愧是本肚肚看上的人哦怎么就这么完美。”行吧,这个人果然没救了。


我那时候在忙着比赛,那是个卢西奥好不容易又能上场的版本,每场训练赛和复盘我都得参加,忙得恨不得把自己劈成两半用,还得分出心神来指导小孩子恋爱,那点心酸难过和不是滋味还没抽芽就被暴力镇压。我和他说喜欢你就去追啊,你得告诉她你的心意,不然要后悔一辈子的。然后在心里想,就和我一样——当然我这个是不能说。一边又突然想到,我这算是失恋了吗?应该也不算,我这恋情根本就没法开始。


结果他说:“我肯定不会说啊,谈恋爱麻烦死了,要是非得找个人搭伴过一辈子,那我还是选你好了。”


那应该是场训练赛的间隙,我顶着被队友当精神病的压力把手机一扔,胸腔中满是一团一团被春风唤醒的花,我知道他说这话本身并没有其他含义,可我仍然那样欢喜。


 


我们约好了聚一聚的时间,但倒时差的人作息总是虚无缥缈的,我定了五个闹钟,无一例外全都失效了。这真的不是迟到的借口,是事实——我站在包房门口如此解释道。


李海波扭头教育女儿:“看到没,你以后千万不能成为你舞王叔叔这样不守时还不诚实的人。”


昔年的萝莉控不动明王这会儿家里总算合法地拥有了一个萝莉。小姑娘扎着两个羊角辫认认真真地点点头,表示引以为戒。


我环视一圈包房,板起脸道:“那我好歹还是能比黄梓守时一点的啊。”


背后说人坏话总是要遭报应的。


身后的门被一把推开,我刚提到的人穿着件卫衣甩着手上未干的水渍走进来,一见我,茫然地懵了一瞬:“陈昭宇?你站这做什么?”


我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了。


到底是张少年老成的脸,从十七到二十七都没怎么变过,那点肉嘟嘟的婴儿肥褪下去了,取而代之的是看起来颇有手感的软肉。他看着我,弯起双眼笑了起来,其间满是真切的欢喜,然后自然而然地拽过我的胳膊引我入座。


俞仕尧凉嗖嗖地打起小报告:“妈大妈大,刚刚这个人说你比他还不守时诶。”


他仰了仰脸露出点习以为常的不满来,撇着嘴道:“让你们天天说我上海鸽王,我是替你背了多少口锅啊陈昭宇?”


一切看起来都和以前没什么两样,可我心知肚明,十年的时间能改变太多的东西,哪怕外面那层虚假的画皮仍然鲜艳,可内里的变故不动声色却又不可逆转。


就好像我现在无论如何也没法像以前那样掐着他的脸然后双双笑倒在饭桌上了。其实要说起来我们之间的关系比以前好了很多,大概是从队友和好朋友变成了相交多年的知己老友,可当年那些蠢兮兮地把手藏在桌布底下猜拳一类的事早就绝迹了。不是心智渐长,而是好像已经没有了那样亲密的理由。


席间的话题也总算从万年不变的游戏里滋生出一点新奇的花样,到底都是三十左右的人了,我是没想过有朝一日竟然能从昔日队友口中听到七大姑八大姨式标准问话:“你们两个还打算单身多久啊?”


他照例还是那套“懒得谈恋爱懒得结婚”的懒癌理念。我咬着饮料的吸管想了良久,最后也只能说:“再等等吧。”


再等等吧,我心里那个小太阳的光芒还没有黯淡下去,有太阳在,我哪儿还能看到其它星星呢?


饭后照例随意找了个KTV鬼混,我对这种地方印象倒是随意,可每次和他一起的就都带上了惨不忍睹的回忆滤镜。


我们两个唱歌都还是挺好听的,至少肯定不难听,但合唱起来不说鬼哭狼嚎那也差不多了,除了认识第一年战队聚会时候合唱的那首突然好想你。也可能就是因为那首唱得比较正经,所以没能把它唱完整。


那会儿毕竟刚认识不久,关系好归好,还是不怎么熟。我这个人不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但就是在熟人面前才好意思原形毕露。


不过对他和对其他人还是不一样的,那哪儿是原形毕露,我都是要把整个灵魂完完整整地剖给他了。


他拉着我说我们认识到现在有十年了吧那正好应个景唱首十年啊,我拨着刘海笑嘻嘻地说那看起来电竞陈奕迅要重出江湖了啊,果不其然被队友们集体群嘲了一番。


唱到那句“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毫无预兆地就变了唱腔,两段荒腔走板的调子混着淡淡的背景乐,我看着他笑,他也在笑,笑得眼泪都淌了出来。


我想起不知哪一次的天梯,他站在我面前上蹿下跳,声音里裹着一层浓到化不开的笑意,他喊着我的名字,唱“我看着你的时候”。借着玩笑直抒胸臆,将心事坦坦荡荡地开诚布公,到底还是少年人的特权。


可惜我不是,他也不再是了。


 


我们并肩走一段回家的路。


昏黄的路灯将两个人的影子拉成两道笔直的平行线,好似昭示着这样一段越了界的缘分最终的归宿。


我侧过头看他的时候他也刚好抬起头来看我。他的个子后来还是往上窜了点,但最终还是没能高过我。我鬼使神差地笑了起来,抬起手揉了一把他头顶的碎发,我想问一句“那个时候如果我说出来了,你是不是就不会躲开了?”可话到嘴边,还是没有勇气问出口。


就好像那年我们距离最近的时候,我看着他近在咫尺的双眼,也有一句话,我始终没能开口。


他弯了弯眼睛:“都过去了。”


翠鸟衔着回忆的枝桠穿透了漫长的岁月,那些我原以为消散于尘埃的往事依然鲜活生动,历历在目。


可是都过去了。


那些遗憾,那些青葱,那些热忱,还有那个我亲手写下终局的故事——


不过都是往事了。


 


END


*就,是一个单向暗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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